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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网络视听主播岗位合格证书》培训的通知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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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网络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新媒体及网络视听主播从业者的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性提高职业能力,为行业培养输送高水平高质量的人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制定 了“网络视听主播岗位合格证书”培训体系及评价标准,面向全国开展“网络视听主播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我国网络视听行业管理法规制定机构,并担负着监察管理、查处违法的重要职责。出自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系统的“网络视听主播”合格证书,其强大权威力和公信力,将被网络视听平台优先采信。
主办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是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直属单位,是行业内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人才开发服务中介机构,肩负组织制 定相关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对技能人才进行培训、鉴定、认证的重大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