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名牌产品认定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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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由本省企业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顾客)满意程度高。
评价指标:
1.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
2.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和出口创汇水平;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对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评价指标适当降低。
3.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定。
优惠政策:
加强产品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申报时间:
每年一批,通常在8、9月份
组织单位:
广东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链接:
http://www.gdsmp.org.cn/sitecn/hdgg/info_1652.aspx?id=250
详情请咨询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