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次数: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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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立“工作站”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
(二)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研究项目;
(三)建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20%以上;
(四)配置有满足相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
(五)有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或专业学会作依托,提供稳定的技术、人才支撑;
(六)具备建立企业科协组织的企业原则上应当同时成立企业科协。
在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市级以上学会或相关科研单位建立工作站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工作经费;
(三)工作站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
(四)具备建立园区科协组织条件的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原则上应当同时成立科协组织。
优惠政策:
引进高端院士与企业展开合作,促进科研创新,有利申请工作站建设
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集中受理
组织单位:
广东省科技协会
链接:
http://gdsta.cn/Item/22546.aspx
详情请咨询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