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次数:2655
【 字体: 小大】
分享到:
一、 补助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
二、 补助方式及依据。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三、 补助标准。见《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
四、补助标准
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相应的补助标准如下:
(一)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二)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
(三)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
(四)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
五、补助经费来源
市和各区科技计划中设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后补助。对每个受补助企业,由市、区财政各承担补助额度的50%。
申报时间:一般每年的6/7月份
组织部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详情请咨询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