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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9期食品(节令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作者:广州食协
发布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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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月饼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月饼245批次,未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专项重点抽检经营单位,覆盖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环节,流通环节包括超市、商场等,餐饮环节主要为较大型酒店、酒楼等。共抽检被抽样单位83家,其中包括餐饮服务企业5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9家,涉及生产企业共87家。检验项目涉及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等19项。
中秋节月饼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月饼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阅读原文链接:http://samr.cfda.gov.cn/WS01/CL1688/235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