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两手抓”“抓两头”保障绿色优质水产品供给
佛山市以 “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抓两头”(抓产地和抓流通),保障绿色优质水产品供给,促进渔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近年全市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部、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一、抓“产出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开展水产良种体系建设。出台水产良种场认定和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建立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全市建立省级良种场1家、市级水产良种场23家、区级良种场31家。二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和品牌建设。全市建有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11家,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49家。培育“顺德鳗鱼之乡”、“九江鱼苗之乡”、“华锦鲈鱼”等一批国内外知名渔业品牌,发挥质量兴农带头作用。三是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积极探索节水减排渔业建设,改善养殖水环境,正在建设13个以生态循环、水处理、水质监控等综合技术为特色的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小区。四是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全市现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34个,讲师团专家76名,2014年以来培训职业渔民1.3万人次。
二、抓“管出来”,强化日常监管巡查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设立市、区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逐步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和安全生产的承诺制度,与水产品生产单位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双承诺书》,鼓励生产单位凭《水产品检测合格证》上市水产品。三是落实严格的监管措施。推进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2016年起,鳜鱼等6种本地出产的淡水鲜活水产品必须凭《广东省佛山市水产品产地标识》作为有效的产地证明,方能进入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销售。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和巡查制度,水产品养殖企业(户)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巡查一轮。
三、抓“产销对接”,保障绿色优质水产品供给
一是推动流通企业技术升级。市内水产品销售企业创新应用独特的鲜活水产品低温暂养、纯氧配送技术,通过逐级降温、智能温控以及全程封闭温控管理,活率达到99%以上,每天有超过300吨淡水鱼经佛山市销往全国各个大中城市。二是开展“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单位创建。积极推动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等水产品销售企业创建“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单位,以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为抓手,构建淡水鲜活水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水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科追究”。